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《刑法》,不当言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:
一、侮辱诽谤: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,如恶意诋毁、散布虚假丑闻。
二、散布谣言:编造或传播虚假险情、疫情、警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信息,例如夸大火灾风险引发恐慌。
三、侵犯隐私:未经许可公开他人身份信息、私密照片等。
四、商业诋毁:捏造竞争对手负面信息破坏商业信誉。